根据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文件第十一条规定: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,公开竣工日期;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,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;现对新材料产业园项目(4万吨/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)(变电站部分)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,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,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
一、项目情况简述
项目名称:新材料产业园项目(4万吨/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)(变电站部分)
建设单位: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
建设概况:本项目选址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泊里镇钢厂路东、双星北路南。项目于2025年3月编制完成了《新材料产业园项目(4万吨/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)(变电站部分)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,2025年3月26日,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以青环审(青环辐审(黄岛)[2025]56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,2025年4月开工,2026年2月已经建设完成。
二、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
1、电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
该项目变电站为全户内式变电站,输电线路为电缆,运行中加强设备维护保养,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,保证电气设备运行良好。
2、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
该项目主电站选用低噪声主变,为全户内式变电站,变电站总平面布置上将站内建筑物合理布置,各功能区分开布置,合理布局,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和站内建筑衰减、阻隔噪声。
三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
1、竣工日期:2026-2-27
2、调试起止日期:2026-2-27~2026-5-27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
关注本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、单位等公众。
五、公众反馈方式
公众可采取信函、电子邮件、电话等方式,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,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,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。
六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
地址: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泊里镇钢厂路东、双星北路南
联系人:庄工
联系电话:0532-55581908
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
2026年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