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洪鼎源新材料有限公司
汽车、家电塑料制品及14万吨汽车、家电改性塑料颗粒项目(一期)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
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,现将《青岛洪鼎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汽车、家电塑料制品及14万吨汽车、家电改性塑料颗粒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汽车、家电塑料制品及14万吨汽车、家电改性塑料颗粒项目
建设单位:青岛洪鼎源新材料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项目位于莱西市姜山镇南环路北、规划路东,东经120.55737734°、北纬36.63384225°。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(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30个工作日(2025年5月6日-2025年6月17日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 系 人:李工
联系电话:0532-55725126
公示版-青岛洪鼎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汽车、家电塑料制品及14万吨汽车、家电改性塑料颗粒项目(一期)验收意见.pdf
(已压缩)公示稿-青岛洪鼎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汽车、家电塑料制品及14万吨汽车、家电改性塑料颗粒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(1)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