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青岛洪鼎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汽车、家电塑料制品及14万吨汽车、家电改性塑料颗粒项目(一期)验收的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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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洪鼎源新材料有限公司

汽车、家电塑料制品及14万吨汽车、家电改性塑料颗粒项目(一期)
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

 

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,现将《青岛洪鼎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汽车、家电塑料制品及14万吨汽车、家电改性塑料颗粒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:
    项目名称:汽车、家电塑料制品及14万吨汽车、家电改性塑料颗粒项目

建设单位:青岛洪鼎源新材料有限公司 

建设地点:项目位于莱西市姜山镇南环路北、规划路东,东经120.55737734°、北纬36.63384225°
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(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30个工作日(202556-2025617日)
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人:李工
联系电话:0532-55725126

 

公示版-青岛洪鼎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汽车、家电塑料制品及14万吨汽车、家电改性塑料颗粒项目(一期)验收意见.pdf

(已压缩)公示稿-青岛洪鼎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汽车、家电塑料制品及14万吨汽车、家电改性塑料颗粒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(1)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