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义: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,场地环境调查的定义为“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,确定地块是否被污染及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”。
业务范围:针对拟变更用途及入储地块开展场地调查及环境风险评估,编制场地调查报告;针对污染修复地块开展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,编制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报告。
工作流程:土地使用权单位委托→开展场地环境调查(调查地块历史情况,根据用地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地下水、土壤检测及检测密度)并编制场地环境调查报告→根据调查结论确定是否是污染地块,非污染地块由区环保局出具备案意见,调查结束;污染地块需进行风险评估、填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平台,由市环保局出具备案意见,后续需开展土壤及地下水修复、制定验收进行修复效果评估。
相关法规、导则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、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、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》、《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》、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》等。
附图: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和修复工作流程图。